《网络安全法》正式实行!网络安全又多了一重保障!

2017-07-16 13:35:56 丙辰软件
中国网络安全首部综合性、框架性的法律终于从今天开始实行了!《网络安全法》共有7章79条,全文突出6个亮点:明确网络空间主权的原则;明确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的安全义务;明确网络运营者的安全义务;完善个人信息保护规则;建立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制度;确立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重要数据跨境传输的规则。

其实说了这么多内容,最重要就是对网络诈骗有了更加详细的规定跟惩处条例。且听楼主跟你一一道来。

首先是《网络安全法》第四十六条: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不得利用网络发布涉及实施诈骗,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以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

条款中提到的“网站、通讯组群”最常被用于钓鱼诈骗和电信诈骗中。而网络钓鱼、电信诈骗、和勒索病毒并列网络诈骗的三大分身,还记得之前爆发的“想哭”病毒吗?那就是勒索病毒的一种。

而现在,《网络安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具体惩处条例:设立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或者利用网络发布涉及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关闭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单位有前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所以,现在的网络诈骗,都将会有相对应的惩罚措施,你的妈妈再也不用担心你被骗了~


而且,除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可以保护你,电脑管家也有大招(真诚脸)!只要你们遇到可疑的电话、网址、银行卡号等不确定因素,都可以在腾讯电脑管家中找到诈骗信息查询窗口,进行一键查询,远离不法分子的圈套。


其次还有《网络安全法》第四十八条:任何个人和组织发送的电子信息、提供的应用软件,不得设置恶意程序,不得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电子信息发送服务提供者和应用软件下载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安全管理义务,知道其用户有前款规定行为的,应当停止提供服务,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你们一定经历过这样的情况:从网上下载软件时,不知道哪一个下载网址才是真的;安装软件时心惊肉跳,如履薄冰,即使处处小心,也可能被安装软件“全家桶”。好不容易避开了下载站的那些坑,躲过了“全家桶”,却也有可能被软件里时不时弹出来的广告打败……


这些软件虽然不是病毒木马,但其流氓推广方式实在令人厌恶,因此也被定性为恶意程序的一种,并有弱提示、反卸载和无告知三大特征。


同样的,新法中第四十六条规定具体惩处条例如下:任何个人和组织发送的电子信息、提供的应用软件,不得设置恶意程序,不得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并在第六十条明确了违反该条款所承担的责任:提供的应用软件含有恶意程序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有了这样的保障,相信这些恶意程序都不敢为非作歹了。

除此之外,建议大家也要保持腾讯电脑管家开启状态,给你双重保障。如果不小心中招,还可以用电脑管家的“强力卸载”功能进行卸载,远离流氓软件。


有了新法的保障!我们的网络安全和财产安全又多了一重保障!还不赶紧扩散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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